2024年6月20日,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下达(2024)苏09民终**号判决书,判决撤销一审法院民事判决书,支持上诉人的部分上诉请求。
本案系民间借贷纠纷,诉讼标的500多万,被告为某某镇政府。镇政府为了加快改变街道部分地区面貌,改善居民条件,需要对相关居民房屋进行搬迁,但因镇政府缺少资金,遂与原告协商,由原告借款给镇政府进行房屋搬迁工作。本案争议焦点为:1、原被告之间是否存在借贷关系。2、原被告之间借贷金额如何确定。一审法院确认了原被告之间的借贷关系,但只认定了156万的借贷金额。原告不服,委托江苏大直律师事务所民商事团队上诉至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。
接受委托后大直民商事团队充分发挥团队协作优势,第一时间调取一审相关的卷宗,召开案情研讨专题会议,仔细研判了案件证据及审理流程,在二审中发表代理观点,被二审法院采信,最终做出撤销一审判决,改判支持上诉人部分上诉请求,认定了265万元的借贷金额,获得完胜!
向专业精神致敬!